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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册是否需要核名

来源:web    发布日期:2019-09-08

注册分公司时候需要做核名吗?核名需要什么资料呢?今天我们公司小编整理了分公司注册是否需要核名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分公司注册是否需要核名办理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

  注册分公司时候需要做核名吗?核名需要什么资料呢?今天我们公司小编整理了分公司注册是否需要核名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注册是否需要核名

  办理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登记所需资料:

  一、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

  1、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商登记

  1、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

  (1)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3)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母公司需要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3)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4)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最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提交工商登记表格、资料:

  (1)所有提交表格或资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

  (2)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

  三、开设银行根本帐户 开设银行根本帐户需要供给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分公司注册名称变更

  办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管理实施办法》

  办事部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办事条件:分公司拟变更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提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提交公司的名称变更证明以及公司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事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或者领取《登记驳回通知书》。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变更登记费100元,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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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变更走什么流程?

  1、公司如何变更名称?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2、公司更改名称,合同是否要重新签订?

  公司现已更换了新名称,那么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要重新更换?如何做才能规避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此规定,贵公司无需更换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日后以新公司名义参保,劳动合同仍为旧公司名义,那么不排除在办理社保手续时被当地社保部门“卡住”;建议了解一下地方社保部门的具体做法,如确实存在“卡”的现象,那就尽快更换或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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