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你的经营范围中,就没有电子产品这一项,所以,不能从事电子产品方面的业务,否则,就是超范围经营。一、超范围经营的处罚: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企
不可以。 你的经营范围中,就没有电子产品这一项,所以,不能从事电子产品方面的业务,否则,就是超范围经营。 一、超范围经营的处罚: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金、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经营范围一经登记,即成为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依据。如果企业的经营活动超越经营范围,其行为属无效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规定: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6条规定: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备注: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备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4)、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