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办理分公司注册也是需要一系列的资料,但是这些注册分公司资料有什么?分公司注册流程又是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合肥分公司注册”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在合肥办理分公司注册也是需要一系列的资料,但是这些注册分公司资料有什么?分公司注册流程又是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合肥分公司注册”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五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3)总公司出具的同意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 (4)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计生证;相片(大1寸4张,小1寸4张) (6)房产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物业公章或房东签名),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二份) (7)填写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人签名; (8)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一式三份 (9)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隶属证明加盖公章; (10)总公司地、国税副本复印件盖章。(一式二份) (11)总公司营业执照、代码、地、国税及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申请同意后,开始着手办理相关手续,流程简介如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8)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9)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11)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2)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 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根据实践经验,总分公司模式下,分公司的任何不规范经营或超越权限的行为都有可能给总公司造成风险和损失。 (一)合同管理风险 1、合同签署的风险。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代理人,应当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实际操作中,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而并非每个合同都报送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也一般不会强行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必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如果总公司的授权范围模糊,分公司与第三方签署合同(保证合同除外),即便违反总公司的真实意思,合同导致的民事后果也要由总公司承担。 2、合同履约控制的风险。由于许多大型企业的分公司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分公司签署合同后,通常还继续负责合同的履行,由于总公司对于异地分公司的控制相对松散,如果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却未能及时处理,极有可能导致合同争议和纠纷的出现。 实际工作者能够,也存在总公司签署合同后,交由分公司履行时,没有做好合同交底和合同履约的监督工作,引发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违约风险。 (二)分公司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的风险 分公司的运作一般相对独立,较总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而言,分公司管理人员拥有更高的权限,掌握更多的资源,许多公司主要关注分公司的经营业绩,忽视对于分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往往容易产生分公司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的风险,常见风险有: 1、分公司管理人员泄露、出售所持有的公司客户信息或公司经营秘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2、分公司管理人员自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分公司或总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给总公司造成损失; 3、侵吞分公司财产和资金。 (三)抵押担保风险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1、分公司未经总公司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分公司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分公司经总公司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总公司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分公司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根据法律,分公司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总公司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资产,从实际效果上说,无论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的责任,最终均由总公司承担损失和责任。 (四)其他 由于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品牌和企业名称,对外经营活动必须使用总公司的名义,如果分公司产生法律风险时,极易导致总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信誉受到严重打击和影响,从而导致其他衍生的法律风险。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 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 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 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原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 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 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 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分公司注册相关文章: 1.2017年注册分公司详细流程 2.分公司注册需要条件 3.2017注册分公司所需资料 4.2017注册分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 5.分公司工商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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